沙巴官网入口表彰对创鲁班奖工程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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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2-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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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施工行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解放军工程建设协会,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鲁班奖获奖单位: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自1987年设立以来,在各级领导亲切关怀和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共同努力下, 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我国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对工程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弘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鲁班精神,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在鲁班奖创立25周年之际, 我会决定对在创鲁班奖工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

  (一)获得4项及以上鲁班奖的承建单位;

  (二)获得5项及以上鲁班奖的参建单位;

  (三)在创鲁班奖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二、报名要求和资料提交

  (一)本次活动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各有关单位组织报名参加。

  (二)获得4项及以上鲁班奖的承建单位和获得5项及以上鲁班奖的参建单位,分别填报《鲁班奖获奖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2),同时提供所获鲁班奖证书复印件。单位名称有变更的,请一并提交单位名称变更证明材料。

  (三)先进个人,由鲁班奖获奖单位推荐产生。

  1、被推荐人应是为创鲁班奖工程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负责人、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及其他相关技术、质量管理人员。

  2、单位推荐时,需填写《创鲁班奖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3、附件4)和《创鲁班奖先进个人业绩表》(见附件5)。单位推荐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规定的推荐名额。

  3、推荐名额

  (1)承建单位:获10项以上鲁班奖的单位可推荐6人;获7至10项鲁班奖的单位可推荐3人;获4至6项鲁班奖的单位可推荐2人;获3项及以下鲁班奖的单位可推荐1人。

  (2)参建单位:获10项及以上鲁班奖的单位可推荐2人;获5至9项鲁班奖的单位可推荐1人。

  (四)报名单位须将所有申报资料装订成册,提交各地区、有关行业建筑业(建设)协会或国资委管理的有关建筑业企业,由他们于报名截止日前汇总寄送我会。

  三、审核

     我会组织核实申报资料,确定表彰单位和个人。

  四、表彰形式

     (一)协会发布文件,颁布表彰决定;

     (二)在鲁班奖25周年纪念大会上,向被表彰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截止日期:2012年7月31日

     (二)审核时间:2012年8月至2012年10月

     (三)鲁班奖25周年纪念大会召开时间:2012年11月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沙巴官网入口质量安全部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8号九龙商务中心A座7层,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孙计萍、温军

  联系电话:010-62164328、62139167、62139585(传真)

  沙巴官网入口网址:http://www.zgjzy.org
 
  附件:

  1、鲁班奖获奖情况登记表(承建单位)

  2、鲁班奖获奖情况登记表(参建单位)

  3、创鲁班奖先进个人推荐表(承建单位)

  4、创鲁班奖先进个人推荐表(参建单位)

  5、创鲁班奖先进个人业绩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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